被奉为经典的迪特拉姆斯“设计十诫”,头一次被人质疑?

多一点思考,多一些进步!

相信大家都看过或听过迪特拉姆斯的设计十诫,这套原则被奉为设计界的圣经,阐述了好设计的标准:

  1.     好的设计是创新的(Good design is innovative);
  2.     好的设计是实用的(Good design makes a product useful);
  3.     好的设计是唯美的(Good design is aesthetic);
  4.     好的设计让产品说话(Good design helps a product to be understood);
  5.     好的设计是谦虚的(Good design is unobtrusive);
  6.     好的设计是诚实的(Good design is honest);
  7.     好的设计坚固耐用(Good design is durable);
  8.     好的设计是细致的(Good design is thorough to the last detail);
  9.     好的设计是环保的(Good design is concerned with the environment);
  10.     好的设计是极简的(Good design is as little design as possible)。
 
拉姆斯的设计风格与理念,也对今日的苹果电脑产品与其设计师乔纳森·埃维有显著的影响。在工业设计纪录片《Objectified》中,拉姆斯表示苹果是唯一一家遵循他“好的设计”原则去设计产品的公司。
 
 
 
今天这篇文章的观点比较新颖,是我见到难得的一篇去质疑被奉为圣经的迪特拉姆斯“设计十诫”。敢于挑战权威,能独立思考,有理有据的文章,我很喜欢,也分享给大家,推荐阅读。
 
同时也希望大家在平时的工作学习过程中,对于自己所应用到的设计理论保持一份独立思考。通过这些思考,一方面可以吃透设计理论,另一方面或许也能发现属于自己的设计理解,对于提升自身能力很有帮助。
 
译文:

 
如果你正在阅读这篇文章,我相信你肯定非常熟悉迪特·拉姆斯,知道他的作品和对设计的影响。去年,在Gary Hustwit 发布了关于迪特拉姆斯的纪录片《Rams》(2018),人们比以往更加关注这位伟大的设计师了。长期以来,一直是设计界的传奇人物,最近的纪录片出来后,地位更是得到了传播和巩固。他的工作和思想似乎没有受到过任何批评,他最出名的“设计十诫”更是作为专业的设计课程。 
 
引用一位设计师 Darius Ou的话来说:
“我们总是遵循生活在20世纪的设计师们制定的规则,但如今我们生活在21世纪了,那么我们遵循的是什么呢?我们是在盲目跟风吗?”
 
虽然我很欣赏迪特拉姆斯在产品方面的许多研究,但我发现他的代表理论
“设计十诫”也并非完美。第一次阅读这些原则时,很容易发现这些原则和他的一些最具标志性的设计能非常吻合。但当我们深入思考时,会发现它们并非没有例外、混乱和矛盾。只有当我们在工作和思考中发掘出那些我们所欣赏的人的局限时,才会开始理清和发散自己的思维。 
 
第一部分,我会写到迪特拉姆斯的三个设计原则。
 

一、好的设计是创新的

创新的可能性还远没有被穷尽。技术的发展不断为设计理念提供新的起点,以提升产品可用性。但设计的创新总应与技术的创新相连,永远不要为了设计创新而创新。
 
看看这条原则,我发现他把好的设计和技术创新捆绑在一起,这是对好的设计的一个极端狭隘的理解。
 
不过,我们首先得明确什么是”创新”。从牛津字典中我找到了一条简单的定义:“引入或使用新的思想,新的方法等。”
 
从这个简单的定义可以看出,好的设计并不一定是创新的。在做项目的时候,我们通常特别不想直接引入新想法或做事方法。让我们想象一下,我们正在设计一个大型建筑的标识系统,为了达到一个大家都容易理解的结果,就必须得遵循一些熟知的设计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好的设计通常并不具有创新性:它应该遵循那些经过尝试和测试的实践和原则,其实大家都知道在真实做项目时,这些原则是非常有效的。
 
(彩云注:我觉得这里有一个矛盾,是要去应用设计原则还是尝试新方法?为了效率而不去尝试新方法,怎么会有新的流程和方法?如果去花时间尝试新方法,老的设计方法就又失去了意义?)
 
如果我们看到“创新设计”这个词,情况会变得更加混乱。引用一些不同设计师和思想家就创新设计这一主题所做的采访:
“它暴露了一些技术内在的力量,好的设计应该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优雅的,圆滑的,漂亮的设计都与创新无关。”
“你无法想象没有它你要如何生活。”
“就其本质而言,创新设计应该要让我们感到惊讶。”
“创新是有风险的,所以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成为创新者。”
“很简单,做的设计有触动人心吗?“
从上面的访谈中可以看出,尝试定义“创新设计”存在非常大的主观性。不过,从上面的片段和我们的词典对创新的定义来看,我们可以说,创新设计不仅是一种新事物,而且它的卓越性使它与众不同。
 
让我们来说说标识设计的例子。如果我们邀请一家设计机构去设计一套标识,可能不会要求他们做“创新设计”。这并不代表我们不想要好的设计,只是不想改变已经存在的规则,不想承担风险,不想暴露“技术的内在制约”。
 
当标识设计良好时,它往往是很普通的。它几乎总是很难被注意到,只能通过它所传递的信息才被间接的感知到。你不太可能听到有人惊呼他们刚刚看到一个多么不可思议的标识系统(除非他们自己本身就是标识设计师)。
 
这里也并不是说标识设计永远不需要创新。随着环境的改变和人类理解层次的进步,我们需要打破传统,用创新应对新的设计挑战。比如,Margaret Calvert和Jock Kinneir在20世纪50年代对英国路标系统的研究,可以说是路标设计创新的一个例子。他们的成功和创新并不依赖于技术的进步,而是依赖于他们在设计路标系统的过程中引入的新的方法。
 

Kinneir和 Calvert设计的路标系统在英国伦敦艺术馆
 
我相信你可以举出一个非常好的例子来说明好的设计大多“不是”创新的,甚至都从不尝试创新。这是一个简单的“好设计”,我们将其理解为对已知实践娴熟而扎实的应用。好的设计不需要技术进步,也不需要改变世界,更不需要引人注目的美观。好的设计通常是无形的。
 
迪特拉姆斯的第一条设计原则所出现的问题是,它把两件不同的事情混淆到了一件事里面:好的设计和创新的设计不是同一件事,相互独立。
 
(彩云注:这里涉及到一个辩论里面的辩证观点,好的设计未必是创新的,沿用好的设计原则,人们习惯性的认知所设计的东西,可能就是好设计。比如图标的设计:一个好的图标,如果能在大多数不同文化背景下被理解,那就是一个好的设计。如果被创新的画成一个复杂的,不符合不通用认知的形状,那可能就成了一个糟糕的设计。)
 

二、好的设计是实用的

产品买来是要使用的。至少要满足某些基本标准,不但是功能,也要体现在用户的购买心理和产品的审美上。优秀的设计强调实用性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其它方面,不然产品就会大打折扣。
 
对我来说,这个原则最直接的问题是对“产品”的关注,其实迪特拉姆斯的所有原则都有这样一个问题。好的设计并不总是用于产品服务,拉姆斯以消费品产品设计而闻名,他的职业生涯大部分时间都花在这个上面。因此,他所总结的这些原则在他自己的领域内是可以广泛适用的,但我们应该谨慎的将其推断为通用的原则,因为这些原则可能会跨越各个不同的设计领域。
 
抛开这个问题不谈,这个看似简单的原则也并非没有例外。以这家澳大利亚公司为例,他们在2016年被委托设计出最丑的香烟盒。可以说,吸烟唯一的好处就是在某种程度上使人看起来更有吸引力(任何进一步的好处都是由于随之而来的生理和心理上的上瘾带来的)。这个产品设计的目的就是使得起码包装上看起来毫无吸引力,这个设计在任何方面都不应该算是消费者的一个理想香烟盒。
 

潘通448c (彩云注:一个色号,色值为#494228),世界上最丑的颜色,用于香烟包装
 
如果我们超出产品设计范畴,当我们考虑“实用性”的概念时,这个原则也会遇到问题。如果我们拿在T台上看到的高端时装设计来说,很明显,这些衣服的设计目的并不是在我们对衣服功能实用性的正常理解范围内。它们的设计目的是为了作为展示,以某种方式去放大设计背后的理念,以至于它们可能会在下一流行趋势中被拆解,然后落地,变得实用。其目标也可能只是为了得到设计师或品牌商的关注,并展示自己的创意才华。
 
可以说,这种高端时尚的用处主要集中在“心理学和美学”上。这样,我们可以澄清拉姆斯的原则,将实用性定义为功能性和审美的组合。
 
但当我们考虑互联网产品设计时,问题依然存在。这一原则假定我们事先确切地知道我们的设计成果将如何使用。当我们设计一个烤面包机或收音机时,我们知道它的预期用途是什么,但在其他设计环境中,它可能很难确定预期用途。
 
例如,在互联网产品的设计中,我们可能会考虑到一些不同的用途,也承认可能会有一些完全意想不到的地方。然后,我们可以观察最常见的用途,并利用这些发现,在特定的方向上改进产品。在互联网产品中,设计师和用户之间的关系是更加共生的,产品的方向和有用性是不断变化的,并在创作者和用户之间形成一个连续的反馈回路。
 
在互联网产品环境中,我们还必须考虑关于产品使用的更微妙的问题。社交媒体产品有用吗?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时候?它们是否有一个限度,过度使用会破坏它们的实用性,甚至达到有害的程度?这些考虑可能导致设计出一种产品,使其在某些情况下偏离其预期用途,在某些情况下会产生消极的长期影响。
 

三、好的设计是美观的

产品的审美品质也是实用性的一部分,日常使用的器具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幸福感受。但只有真正被执行落地很好的产品才能是美的。
 
我们再从牛津词典里找到“审美”的简单定义开始,这样我们就能清楚地在头脑中构建我们的问题。
 
「与美或对美的欣赏有关的内容。」
 
当我们谈论美学时,仿佛是打开了哲学的大门,我们会质疑是否有可能有一些客观的尺度可以衡量美。但即使不参与这样的辩论,我们也能看到,好的设计其目的往往与美无关。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人看到一个设计的结果会被迫去欣赏它的美。
  
让我们考虑一下排版,构图和组织原则。这有时被称为“隐形艺术”,它是一种设计实践,其主要目的是清晰地传达文字的内容和意义,使其易于阅读。目的并不是让读者欣赏排版的美,其他设计师可能会欣赏排版的美,但是非设计师职业外的人,很少会去注意和欣赏书籍或者网站上的排版美感。
 
如果我们看字体设计,我们也会遇到这个原则的问题。虽然某些字体在设计过程中可能会以美学为中心,但我们在网上和印刷中看到的日常字体主要关注的是单个字符的易读性以及单词和句子之间的字体的易读性。可以说,设计出了一个漂亮的字体,但放在字体设计社区中,也很难有美学上的共识。这让我想起了Hustwit的另一部纪录片《Helvetica》,这是一部歌颂Helvetica之美的纪录片,同时还采访了著名的字体设计师Erik Spiekermann,但他几乎无法抑制自己对Helvetica的讨厌。
 
抛开美的争论不谈,很明显,设计的美学品质并不是其实用性的组成部分。不管你喜不喜欢,Helvetica都具有高度的可读性,因此对于许多不同的用途都非常有用。它的效用在很大程度上正是源于大多数人甚至不考虑它的美(或缺乏美)——他们只是读单词,然后把注意力放在信息的含义上。
 

Helvetica: 美观或平淡无奇都无所谓,目的都达到了。
 
除了排版和字体设计,我们还可以看看那些不需要美学品质或者甚至是有意识地被拒绝设计的物品。设计含有危险物质或药物的产品,其主要目的是在设计安全的对象中冷静地显示信息。我们也可以看看我们的澳大利亚香烟包装一个更另类的例子。
 
如果我们看看平面设计,我们可以看到通过新丑风或图形野兽派作为对拉姆斯和他那个时代的其他人的极简主义美学理想的回应。这里的目标是融合不和谐的风格,打破既定的设计“规则”,以唤起人们的响应,让人们以一种我们习惯了的无处不在的简洁和简约的设计方式参与到工作中来。更多的是多数派的方法获得承认, 因为它是倡导年轻设计师是时候拥抱新的数字技术和更敏锐地关注在数字环境中是什么脱颖而出。
 

由 Darius Ou, 设计的海报,打破所有的规则创立了一个新风格叫“新丑风”。
  
(彩云注:请恕我欣赏不来这种风格,你们怎么看?)
  
拉姆斯提倡的极简主义设计方法是一种非常西式的、20世纪的设计方法。对一些设计师来说,拉姆斯的产品是圆滑的,优雅的,美丽的;但对其他人来说,它们可能显得平淡无奇,容易被遗忘。“影响我们的人”的审美是非常主观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社会和文化因素形成的。并非巧合的是,随着设计社区变得全球化,来自世界各地的年轻声音正在改变并挑战着既定的秩序。不同的文化理念、视觉语言和设计传统混合在一起,在这些冲突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美学设计的理念通常是基于文化和趋势的。

  
  
原文地址:
uxdesign
译文地址:
站酷
作者:Pascal Barry
译者:
彩云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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